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2)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各自职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光伏、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产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产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进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钢筋、水泥、混凝土(砂浆)、建筑保温材料以及城镇燃气等领域产品;教育部门负责对进入学校的教学用具、校服等教育领域产品;民政部门负责对殡葬用品、设备等相关领域产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新化学物质、新污染物等领域产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进入公路水路建设、养护和运输市场等领域产品;水利部门负责对进入水利工程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等领域产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领域产品;商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产品;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文创、出版等领域产品;海关部门负责对进出口领域产品;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消毒产品、纸尿裤、卫生纸等涉及卫生许可领域产品;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消防产品使用环节等领域产品,分别在职责范围内抓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其他领域产品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打击产品质量领域的犯罪行为。以上领域产品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三)完善标准制定与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工业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加强对强制性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监督,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推动工业产品标准体系与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度契合。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团体标准。

(四)开展行业质量分析和预警。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本行业、本部门领域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妥善处置本行业、本部门领域内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工业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指导企业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五)推动行业质量诚信和自律。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会员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对工业产品质量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证据移交、联合调查、执法联动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生产许可和认证监管。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督促企业保持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不符合许可和认证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撤销许可、认证等。

(三)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依法责令下架召回、停工停产或撤销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优化质量监管效能。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深化信用监管,按照“谁执法、谁处罚、谁列入”原则,将违反《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质量安全领域规定的经营主体、责任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予以公示。

(五)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难题,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全链条质量服务。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和公信力,完善检验方法,规范检验行为,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

五、夯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事项和难点、堵点问题。压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督促指导生产者、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跨部门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对涉及多领域、多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