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3)
(五)是否强制客户到指定企业办理评估、保险等业务。
二十五、商业银行同意给予客户流动资金贷款后,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以承兑汇票形式提供融资,不合理增加客户负担,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
二十六、商业银行应当落实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要求,承担合理的业务成本,不得转嫁。认定转嫁成本的考虑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以协议等形式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商业银行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客户承担;
(二)融资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登记、保险、评估等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由商业银行承担或分担费用的,是否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客户承担。
二十七、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委托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二十八、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办理代收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委托业务相关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的交易对手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二十九、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的产生,与其内部管理不到位和制度不健全直接相关,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其中,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的积极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费项目明确。商业银行价目表中公示的收费项目,尽可能细化了收费标准、适用对象、服务内容等;
(二)制定服务规程。对涉及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的收费项目,商业银行总行或者授权分行制定了服务规程,明确了服务内容、范围和质量要求,细化了服务流程。制定了规范的服务协议范本,明确约定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金额、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实质性服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商业银行明确了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的收费项目,并对服务人员资格和资质提出具体要求;
(四)服务档案健全。对顾问与咨询类、资金监管类、资产托管类、融资安排类等服务,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后,保存了书面或者电子资料,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并统一编号管理。档案包括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收费票据等。服务记录完整(如: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客户指令、资金记录等),并由服务人员和客户确认;
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够以适当方式证明客户已确认服务;
(五)有完善的收费投诉处理制度。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收费行为的自查自纠。发现违规收费的,能够及时退还客户。
三十、可能造成或者加重违规收费行为的消极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二)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不明确、过于笼统;
(三)对已查出的违规收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屡查屡犯。
三十一、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违规金额较小、持续时间较短、涉及对象数量较少等危害后果轻微的;
(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商业银行主动退还违规收费,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十二、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一)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三)拒不整改、拒不退还违规收费的。
三十三、本指南不对现有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扩展,不干涉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额外增加经营者的义务和负担,目的是规范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引导经营者行为。
三十四、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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