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
(六)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支持农药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互联网经营农药治理,通过发布倡议书、制定团体标准等方式,引导农药网店规范经营、平台服务有序运营。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压实平台、网店的主体经营责任,强化互联网经营农药源头治理。开展科普教育培训,制作发布知识图解、科普短视频等,指导农民识假辨劣、购买合法农药。建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网上销售农药“货不对板”、“缺斤少两”等问题,及时向网店、平台投诉,鼓励个人提供有关利用互联网违法经营农药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期一年。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