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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2)

(五)被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的,每次扣4分;

(六)被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每次扣5分;

(七)被采取期货市场禁入行政处罚的,每次扣8分;

(八)被采取刑事处罚的,每次扣10分。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扣分:

(一)期货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因对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的相关责任人因违反期货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且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期货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或者出现风险的。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对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减半扣分。

第十条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的,每次扣0.5分。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的,按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被采取纪律处分扣分。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因对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的,每次扣0.5分。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对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的,按上述规定减半扣分。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及其相关责任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被采取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次数,按照被出具相关决定书、判决书的数量确定。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及其相关责任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因同一事项被采取多项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按本规定扣分最高的项目进行扣分;因整改不到位再次被采取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分别计算,加总扣分;因同一事项被采取多项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以往评价期已被扣分但未达到已采取措施的最高扣分分值的,按已采取措施的最高扣分分值与以往评价期已扣分值的差额扣分。

期货公司违规行为被采取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无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均应按相应的规定予以扣分。

期货公司被采取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发生在评价期内的,在本评价期进行评价;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发生在评价期外,但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评价期内,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认为有必要纳入本评价期评价的,做出说明后可以纳入本评价期评价。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价:

(一)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标准的,每月/每项扣2分;

(二)期货保证金重大预警,经核实为期货公司原因的,每次扣1分;期货保证金一般预警,经核实为期货公司原因的,每次扣0.25分;

(三)因期货公司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的错单和穿仓损失金额合计超过当期提取的风险准备金额10%的,扣1分;

(四)期货公司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一般级别网络安全事件且公司负有责任的,扣0.5分;期货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网络安全事件且公司负有责任的,每次扣0.5分;

(五)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或审阅意见的,每次扣3分。

风险监管指标以期货公司报送的月度风险监管报表为基础进行评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风险监管指标未持续达到监管标准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扣分。

期货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并增资,自变更实际控制人行政许可申请获得受理至核准期间发生不达标的,可豁免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扣分。但变更不予核准或终止审查、变更后无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后未及时增资的除外。

期货公司存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同时因相同原因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按分值高者扣分。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主动上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尚未发现的违规行为,并被采取监管措施的,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并由派出机构做出说明后可以减半扣分。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自行纠正上述主动上报的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积极堵塞管理漏洞,反映出期货公司合规风控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的,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并由派出机构做出说明后可以不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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