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5年11月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8月6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根据2021年1月1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