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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第三章 资产资源管理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资产资源类别建立台账,如实记录资产资源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并纳入全省农村集体财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各项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对于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价值,纳入账内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产资源全面清查,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源现状、价值及利用情况等,核实各类资产资源与账面登记是否相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清查结果应当向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包、出租、入股、出让等方式经营资产资源的,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资源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出租、入股、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同时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确定农村集体资产价值的,应当进行价值评估:

(一)以入股、合作、联营等方式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

(二)以招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农村集体资产的;

(三)转让农村集体资产的;

(四)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需要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的;

(五)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需要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评估后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收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和帮扶资金等形成的集体资产,应当价值准确。对价值不清的,可以由移交方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照相关规定移交。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进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投资和收益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发包、合作开发等方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通过改造提升、盘活利用可用于经营用途的资产,采取自主经营、出租经营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创办服务实体,提供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生产托管等服务,承接道路养护、建筑施工、社区物业等项目,带动群众增收;通过将集体财产量化为股份权利入股市场主体,获取股份收益。

鼓励农民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房屋,可以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经营。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集体财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风险识别,明确应对策略,确保集体财产安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投资前应当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确定投资应当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出资的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财产收益和相应的经营管理权利,应当通过制定、参与制定该市场主体章程的方式,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对外投资或者进行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租、入股、出让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理确定合同期限、标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台账登记制度,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全省农村集体财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登记,同时建立纸质台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应当对合同档案资料至少检查一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托村(居)法律顾问等开展合同审查,降低投资经营风险。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程序确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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