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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3)
价格认定基准日,是指涉案财物的状况及其价格所对应的时间。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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