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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2)

  【典型意义】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司法机关通过全面调查核实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厘清违规经商办企业与贪污罪的界限,精准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腐败犯罪。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分析所暴露的政策执行、工作流程设定、服务标准落实等方面问题,通过严格依法办案,推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有力保障养老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三、代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医保基金领域职务犯罪

  【关键词】

  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医保基金

  【基本案情】

  被告人代某某,男,1982年出生,原系山东省某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一)贪污罪

  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代某某在担任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审核医疗保险报销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伪造报销单据的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共计4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款3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4万元。

  (二)受贿罪

  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代某某利用担任某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科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揽、软件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万元。

  (三)挪用公款罪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代某某在担任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挪用某中心卫生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保管的医疗保险基金共计146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案发前已归还,共获利10万元。

  代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挪用公款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

  2025年1月24日,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以代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3月14日,兰陵县人民法院以代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判决宣告后,代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办理情况】

  本案中,司法机关针对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支付主体不清,可能影响部分款项性质等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来源和补偿流程等相关证据。依法认定,大病医疗保险保费由医保部门统一收取后,与财政补贴共同构成医保统筹基金,且由医保部门以单位名义购买,商业保险公司补偿款也由医保部门作为投保方获取,具有公款性质。代某某在贪污罪、受贿罪中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在挪用公款罪中具有坦白、归还全部涉案款项、认罪认罚等情节。司法机关根据代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提起公诉、作出判决。

  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就办案中发现的医保基金监管、报销审核等方面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医保管理部门升级医保基金监管系统,加大基金使用稽查力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医保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行业整顿,加强执法检查,并移送医保基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典型意义】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及规范使用,直接影响国家医保体系的正常运转,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案中,司法机关全面审查核实证据,准确认定财产属性,实现对代某某犯罪的依法严惩,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医保基金领域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

  四、黄某某贪污案——依法惩治“校园餐”职务犯罪

  【关键词】

  贪污  校园餐  公共财物认定  食材采购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6年出生,原系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校长。

  2011年至2021年,黄某某利用担任枝江市某镇初级中学、枝江市某学校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增食堂蔬菜、肉类、米面等食材采购数量,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共计90万元。

  2023年7月7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8日,枝江市人民法院以黄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办理情况】

  本案中,黄某某非法占有的资金系家长为学生上交的生活费,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依法应认定为公共财物。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黄某某在被讯问前有主动投案的意愿和行为,其之后又与他人串供逃避调查,到案后未在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不认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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