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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运行管理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任务要求,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有力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坚持与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地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保护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知识产权审查业务相结合;坚持业务范围多门类拓展、全链条拓展和全领域拓展;坚持与自贸区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与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接。持续健全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管理质效,加强协调联动,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高质量建成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快速维权中心),工作机制更加协调完善,预审确权更加优质精准,维权援助更加及时规范,协同保护更加顺畅高效,社会服务更加全面有序,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有力服务地方重点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保障。保护中心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精准服务保障。紧扣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对专利布局和维权援助的指导服务,超出保护中心服务区域或产业领域的,支持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区域专利预审。支持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与地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对接。

(二)加强备案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备案创新主体的备案审核和定期复核,清理各类无实际经营活动的不符合要求的主体。加强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对代理机构的预审登记管理,推动信用好、服务水平高的代理机构为备案主体提供高水平服务。加强对存在大量或情节严重非正常申请专利代理行为、不诚信经营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

(三)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加强与区域内承担知识产权业务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平台作用,推动资源集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依托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集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请求,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按需分道,加大维权援助力度,切实提升纠纷处理的质量与效率。支持同类产业领域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四)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支持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发挥专业优势,依法依规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以及通过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等出具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等方式,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推动设在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调解组织及调解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支持保护中心深化与辖区内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

(五)加强专利预审质量管理。严把预审案件源头管理,通过严格备案主体资格审核、加强线索跟踪、智能化分析识别等措施,杜绝低质量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研究制定专利预审业务指引,加强专利预审标准规范化建设。加强预审质量监测,健全完善预审质量监测指标,定期发布预审质量评价报告和指导案例。加强专利审查和预审质量管理的联动,强化预审合格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质量监测和管理。分区域建立专利预审质量定期分析及反馈指导机制。建立预审质量与预审领域核定联动机制。

(六)优化审查确权工作衔接机制。强化专利预审与审查工作的有机衔接,加强预审报告在实质审查过程中的参考使用。支持保护中心对接收集重点创新主体审查需求,指导提交加快审查、延迟审查、集中审查请求。深化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在具备条件的保护中心开通复审无效案件快保护优先审查推荐通道,加大在保护中心开展远程审理、确权案件与行政裁决案件联合审理的力度。扩大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试点、快速维权中心实用新型预审试点工作范围。

(七)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预审备案主体从事对外贸易业务信息收集,分析重点服务需求。积极推进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有机衔接,支持指导备案主体海外知识产权快速布局。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区域联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发布。针对“337调查”、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商标海外抢注等重点领域建立监测机制,及时向区域内企业提供风险预警和专业高效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设立海外维权相关资助项目,对中小企业提供维权资助。支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统筹协调各地方分中心资源及需求,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健全与国外来华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沟通机制,听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回应企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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