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5)
(二)检察监督
当涂县检察院对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于2024年3月22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对网络招聘服务监督管理职责。该局于同年4月回复称已全部整改落实。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发现,上述企业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仍存在“限男性”的岗位招聘内容,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持续被侵害。当涂县检察院遂以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于同年6月25日向当涂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当涂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企业网络招聘存在妇女就业歧视的情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当涂县法院审理期间,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对当涂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等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整改招聘岗位中“限男性”等相关内容;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就业法治宣传,线上通过企业联络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线下结合人社服务专员服务重点企业活动,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7月,当涂县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四)典型意义
妇女是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而就业平等是妇女权益保护的大事。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授权检察机关对侵害妇女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提起公益诉讼。本案中,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有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监管职责。当涂县检察院针对该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并通过线下上门走访相关企业、线上调查核实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在整改未果后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介入,联合检察机关组织协调、督促整改,共同助力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七、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诉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抗战文物保护  全国重点文物  国家级抗战遗址  判决履职
(一)基本案情
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是中国抗日战争时期高等教育救国的重要历史见证,其前身为城固古路坝天主教堂,核心建筑由主教公馆和修女院组成。1938年,国立西北联大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私立焦作工学院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西迁至城固县,在此办学八年,培养了大批工程技术人才,是“兴学强国”精神的实物载体。2019年,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与法商学院旧址等被核定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2024年5月,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城固县检察院)经现场调查发现,因年久失修、自然侵蚀,工学院旧址仅存建筑基址和残墙,文物本体面临灭失风险,文物使用人既未履行修缮保护义务,也不具备修缮能力。检察机关认为,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城固县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检察监督
城固县检察院于2024年5月7日对城固县文旅局立案调查,查明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抢险维修工程方案已于2017年获批,此后相关修缮资金亦已陆续拨付,但因文物使用人阻止工程施工,城固县文旅局未能排除他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干预,未推动修缮方案落地及资金使用,亦未组织开展实质性修复工作,导致文物损毁程度日益加剧。2024年6月12日,城固县检察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在后续跟进监督中发现,该局在两个月整改期内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学院旧址的修缮工作,且旧址内建筑残墙四周出现严重白蚁蛀蚀迹象,倒塌风险显著加大。城固县检察院遂以城固县文旅局为被告,于2024年9月30日向城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城固县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文物保护监管职责。
(三)法院裁判
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作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建筑屋面坍塌,砖墙倾斜、开裂,立柱严重糟朽,如不及时采取保护加固措施,旧址将面临灭失危险,遂判决该局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安排组织进场施工。判决生效后,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旧址抢险维修工程被纳入城固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由相关部门以周为单位监督施工进展。2025年8月,城固县文旅局组织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工程总造价940余万元,工期300天。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损坏部位及损坏程度的全面检测,进入主体修缮工程实施阶段。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