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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3)

  (五)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22.强化数字化形势下的风险管理。加强数字化转型中的战略风险管理,确保数字化转型战略和实施进程与自身发展战略、技术实力、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加强创新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持续完善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和新模式的合规审查机制,在数字技术投产应用前开展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加强数字化环境中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外包风险管理。

  23.着力建设智能风控体系。打造企业级数字化风险管理平台,丰富内外部风险信息数据源,利用机器学习、图数据等技术提升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将数字风控工具嵌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反欺诈等流程,提升金融机构整体风险识别防控能力。定期迭代风险管理策略和量化模型,建立风控工具共享复用机制。

  24.切实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应用能力。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安全应用分类分级管理框架和流程,根据应用场景需求配置算法构建及选择策略,加强人工智能在业务场景中的运行监测,确保计算、网络、存储和数据资源部署的充分性、灵活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覆盖重要业务流程和关键节点的人工干预机制。

  25.有效管理算法模型风险。推进企业级模型风险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算法模型全周期管理体系,加强监测评估和迭代管理,有效保障模型稳健性和可靠性,防止模型漂移,持续提升算法透明度和可解释性。对线上应用模型进行抗攻击能力评估,提升模型部署安全。建立科技伦理治理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算法歧视。

  26.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技防措施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事件报告、风险处置工作机制。重点强化APP、小程序等数字渠道及重点系统平台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数据交换、合作外包、数据跨境等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管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客户信息。开展面向机构员工的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和面向金融消费者的数据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数据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7.提高网络安全韧性。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面覆盖境内外及总分支机构的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加强数字金融生态下的网络安全边界延展控制,提高纵深防御水平。加快推动安全运营体系和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网络攻防对抗演习,提升威胁态势感知、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网络攻击和重要数据资产安全威胁。

  28.防范数字生态外部合作风险。加强对数字金融业务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责任。建立对合作方的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防止外部第三方风险向金融机构传导。加强数字供应链安全管理,对创新技术、开源软件应用建立审查管理机制。

  (六)高效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9.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大力提升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关键监管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提高监管协同能力和工作质效,优化监管方法和流程,全面支撑“五大监管”能力建设。

  30.大力推进智能分析工具研发。加大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力度,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手段。优化监测指标和评估模型,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建立模型共建共享共治机制,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前瞻性,提升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能力。

  31.深入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快推进监管报表“一表通”建设,实现监管数据资源统一标准、统一采集、统一管理,提高监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丰富监管大数据来源渠道,提升监管数据与外部数据的融合应用能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动态捕捉市场主体异常行为方面的作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加强监管数据质量管理,落实监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保障监管数据安全。

  32.夯实监管基础设施底座。整合强化算力资源,提供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算力服务。优化网络架构,支撑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健全安全防护和智能运维体系,灵活满足新技术创新应用需求,提高算力支撑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

  33.强化数字化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培养、引入数据分析与监管科技专业人才,提高监管人员数字化监管能力,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监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数字化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数据建模和智能工具使用能力,建设智能监管人才梯队。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保障。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配套资源保障,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对数字金融工作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总结进展,加强交流,加大优良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动数字金融品牌建设。

  (二)深入推动指导。金融监管总局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各金融监管局制定本辖区内工作推进措施和具体落实方案,支持和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实践,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构建良好的数字金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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