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通知(6)
气候转型计划
指企业为实现低碳经济转型而制定的系统性战略框架,作为整体战略的一个方面,旨在通过科学路径、可量化目标和具体行动(包括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协调短期经营决策与长期气候目标(如《巴黎协定》1.5°C温控目标),同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及利益相关方预期。
气候韧性
指企业针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者不确定性做出调整的能力,即企业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从气候相关机遇中受益的能力、应对及适应气候相关物理风险和气候相关转型风险的能力,包括企业对气候相关变化、发展和不确定性的战略韧性和运营韧性。
范围一
温室气体排放
指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二
温室气体排放
指企业所消耗的外购电力、蒸汽、供暖或者制冷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外购电力是指购买或者以其他方式接入企业边界的电力。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实际产生于发电设施。
范围三
温室气体排放
指企业价值链中发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不包括在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中),包括上游和下游排放。如《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和报告标准》所述,分为下列十五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购买的商品和服务;
2.资本商品;
3.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未包括在范围一和范围二中的部分);
4.上游运输及配送;
5.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
6.商务差旅;
7.员工通勤;
8.上游租赁资产;
9.下游运输及配送;
10.售出产品的加工;
11.售出产品的使用;
12.售出产品的报废处理;
13.下游租赁资产;
14.特许经营权;
15.投资。
二氧化碳当量
通用计量单位,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度的单位。给定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等于该温室气体量乘以其全球变暖潜力值。
全球变暖潜力值指每单位特定温室气体相对于每单位二氧化碳的辐射强度影响(对大气的危害程度)的系数。企业应当使用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全球变暖潜力值,也可以参考根据报告日可获取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新评估,基于百年全球变暖潜力值将七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转换为二氧化碳当量值。
排放因子
指每单位活动数据(如能源消耗量、生产量等)所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燃烧1吨煤炭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生产1吨水泥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排放量=活动数据×排放因子。
融资排放
指被投资方或者交易对手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归属于企业向被投资方或者交易对手方提供的贷款和投资的部分,属于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第十五个类别。
内部碳定价
指企业用于评估投资、生产和消费模式变化以及潜在的技术进步和未来减排成本财务影响的价格。企业通常使用下列两种类型的内部碳定价:
1.影子价格,即企业不实际收取的理论成本或者名义金额,该价格可用于了解风险影响、新投资、项目净现值、各种措施成本效益的经济影响;
2.内部税费,即企业根据业务活动、产品线或者其他业务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收取的碳定价(这些内部税费类似于企业内部转移定价)。
业务模式
指企业通过其活动将投入转化为产出和结果的体系,旨在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并为企业创造价值,从而在短期、中期和长期产生现金流量。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指由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RI/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GHG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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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