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2)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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