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2)
(十二)发展二手商品流通。支持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交易平台及经营企业等主体探索发展“互联网+二手商品”,及二手商品租赁、售后回购等新型业态。鼓励设立二手小店、商品寄卖店,发挥闲置物品、二手奢侈品利用价值。鼓励社区举办“跳蚤市场”等活动,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邻里间闲置物品循环流通。
五、优化绿色消费环境
(十三)推广节能设施设备。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空调、电梯、制冷、电机、分拣等设施设备,开展能效评估及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助力减碳降耗。支持推广智能控制系统,实现能源使用的智能化管理。鼓励优化绿色建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系统,减少能源消耗。
(十四)普及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低碳生活方式,倡导消费者绿色出行,自带水杯、布袋、洗漱用品,选购包装简约的低碳产品。鼓励消费者点外卖时勾选“无需餐具”,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产品能效标识、碳标识,支持社区开展绿色公益活动,加强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管理。
(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将绿色消费纳入全国生态环保、节能宣传周宣传重点,创新《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宣传形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月,每年举办社区绿色消费主题活动,宣传绿色消费理念。
六、夯实绿色消费基础
(十六)培育绿色流通主体。推动企业对标对表《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绿色饭店》等开展常态化贯标。鼓励开展绿色认证,培育绿色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供应链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绿色发展。
(十七)参与全球规则制定。推动我国绿色消费领域重点标准与国际接轨,加强标准和合格评定领域交流合作。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国际绿色消费相关标准制定,及有关交流研讨和技术推广活动。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八)强化政策集成。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鼓励将绿色消费推进行动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绿色商场常态化贯标等工作相衔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给予一定奖励政策。
(十九)加大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标准的绿色消费贷款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为绿色消费记录良好的用户提供便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拓宽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
(二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绿色消费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绿色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对接优质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消费对扩大消费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设计,系统谋划推进。要加强绿色发展分析,重点监测企业在改造节能设施设备、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包装、开展绿色回收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2026.1.4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