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3)
【典型意义】
宁波海事法院法官在了解到当事人办理船舶登记时矛盾激化,再次要求“法庭见”的情况后,果断应海事部门请求提供帮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海事部门未采取传统的被动受理模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指导当事人完成材料查找、办理、补正和完善,帮助工作直至所有权证书最终取得方结束,将人民至上贯穿于纠纷解决全过程。宁波海事法院与宁波海事局解纷团队通过“行政+司法”形成合力、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协作机制效用,利用海事行政和海事司法双重专业优势,从不同侧面取得当事人信任,不止步于仅解决问题,从情理法多维度疏导当事人,圆满促成“事心双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例五
厦门海事局协同厦门海事法院成功调解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海事专家团队联合海事法官低成本实质性化解重大疑难船舶碰撞纠纷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某外籍货船载运7万余吨煤矿从印尼开往中国途中,与我国某船务公司所属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船体受损。后某船务公司所属船舶继续开航驶往目的地,外轮方则为确保船货安全,雇佣拖轮伴航至卸货港卸货,产生近15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伴航费用。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外轮方承担70%责任、某船务公司承担30%责任后,当事人双方进一步就各自损失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本反诉:某船务公司请求判决外轮方赔偿其修理费、船期损失、收益损失等各项损失1700余万元,外轮方则反诉请求某船务公司赔偿其拖轮伴航费、修理费、船期损失等近1500万元。某船务公司申请对伴航的必要性以及外轮水线以下损失的原因进行鉴定。与此同时,双方诉前各自委托评估机构得出的损失评估结论均存在较大瑕疵,无法作为确定损失的依据,需要法院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双方损失。
【调解方法及结果】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期间已长达数年,开展多重司法鉴定需要耗时数月且鉴定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鉴定费用亦高达数十万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厦门海事法院启动“一站式”解纷机制,协调厦门海事局组织熟悉船舶事故调查和损失认定的专家协助开展调解工作。解纷中心选派供职于海事局的资深公职律师协助调解,并与资深海事调查官和具有丰富航海经验的船长、轮机长组成调解团队。在海事专家意见+法官法律意见的双重说服下,双方当事人各自大幅降低了诉讼预期和诉讼请求,调解差距大为缩小。调解团队采取“抓住主要矛盾、差额导向推进、整体框架和解”的调解策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由外轮方向某船务公司赔偿335000美元的调解协议。外轮方在调解后15个工作日内自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纠纷在短时间内以低成本、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是海事纠纷中复杂疑难的案件类型,涉外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周期长,诉讼成本高,更是难上加难。面对双方在外轮伴航损失合理性、是否存在人为二次损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分歧,厦门海事法院并没有简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是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及时切换纠纷解决“跑道”,引入中立的专业调解机构、海事专家团队无偿为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海事专家经验+法官法律意见”的方式对核心焦点进行充分到位的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抓大放小”,在总体框架内寻找调解金额及利益平衡点。该案中,海事局与海事法院利用各部门专业优势互补,形成“海事专家+海事法院+商事调解”的三方联动调解机制,为类似复杂疑难海事纠纷的低成本高质量化解提供了有益经验借鉴。
案例六
广州海事局联合广州海事法院成功遣返8名外籍被遗弃船员——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17日和21日,广州海事局先后收到船员求助信和广东海事局转来印尼驻广州总领事馆的函,停靠在广州南沙天后宫对开水域的“某某之星”轮1名印尼籍船员被船东遗弃(同船还有7名缅甸籍船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得不到有效保障,涉及拖欠工资约26万美元。矛盾起因在于船方违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关于“工资”和“遣返”的法定义务,既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支付责任,也未依法遣返船员,且长期逃避,未与船员沟通。双方核心争议点集中在:一是船舶因碰撞事故被扣押,船东归责至船员;二是船员遣返费用由谁承担;三是事故发生后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限。
【调解方法及结果】
广州海事局接到求助通知后第一时间协同广州海事法院等部门联动处理,派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并做好船员安抚工作。在船员无法联系上派遣国政府、派遣机构、使领馆的情况下,作为港口国政府部门,各方密切关注船员的实际需求,共同展现大国担当。广州海事法院会同广州海事局挖掘保险信息,顺利与境外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督促保险公司依照职责落实船员遣返责任,并在船员遣返前做好人道主义救助工作。海事法院、海事局联同工会等部门多次派送共计1000余斤300多件救援食物、淡水和药品补给上船,满足船员生存需要,切实让船员感受到港口国的温暖。同时,与广州边检总站沟通遣返方案,为船员办妥紧急临时入境及出境手续,安排海巡船协助外籍船员下船上岸至边检办理入境手续,保障船员人身安全。为协助船员启动起诉工作,广州海事法院安排法官迅速对接8名船员及代理律师,两小时完成启动程序工作,让船员安全、合法、高效的入境并返回原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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