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2)
(十)繁荣产业发展生态圈。分批发布场景需求和典型案例,强化公共数据供需精准对接。支持行业企业联合上下游建立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技术共研、场景共创、收益共享的协作机制,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数据产品开发,丰富产品应用。研究建立交通运输数据要素型企业培育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产业联盟发展,凝聚行业共识,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五、强化数据安全保障
(十一)完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规范体系,明确数据资源生产、采集存储、加工使用、产品开发及经营等过程中相关主体安全责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业务规范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
(十二)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公共数据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受控交换共享、实时分析、智能应用、销毁确认及存证溯源等环节的安全技术支撑,有效规避数据隐私泄露、违规滥用等风险。依法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确保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流程安全可控。
六、加强政策支持
(十三)强化资金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安全能力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采购数据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强化多元渠道资金支持。
(十四)完善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管理要求。推动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修订行业数据治理、数据基础设施、高质量数据集等标准规范。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统筹推动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十五)增强支撑力量。推动综合交通运输数据管理与应用创新,统筹推进行业数据资源规划整合、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开发应用及安全保障。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数据采集标注、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攻关及应用推广。创新行业数据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培育层次多样、良性流动、激励有效的专业化数据领域人才队伍。
七、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本级数据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质效。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成效评估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发挥数据资产价值作用,加强数据资产管理。优选典型应用场景,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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