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2)
(七)其他经规划调整后增加的视廊沿线。
第十三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天际线保护纳入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范围内新建建筑的审批条件,采用升放气球视觉实地校验、计算机模拟高度等办法,确保达到高度控制的要求。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名胜区天际线保护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名胜区天际线保护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和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风貌协调和天际线保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拆改、增建建(构)筑物,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原有的立面、色彩、形状和高度,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
风景名胜区内应当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确需临时建设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进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禁止的建设活动;进行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和设计进行施工;
(二)施工现场在设置防护围挡时应当注重与周边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妨碍游览;
(三)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四)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第三章 资源保护和文化传承
第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实施整体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第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内各景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划,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瘦西湖景区重点保护瘦西湖生态水体完整性,维护古典园林建筑群和自然景观格局,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要求实施保护。
蜀冈景区重点保护蜀冈山体自然地貌,维护大明寺、观音山禅寺等文物建筑历史风貌。
唐子城景区重点保护唐子城、宋堡城等历代城池格局,加强遗址考古、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
宋夹城景区重点保护宋代城墙、城壕等遗址和湿地资源,加强遗址保护和资源利用。
绿杨村景区重点保护明清护城河水域及沿线景观,保护天宁寺、重宁寺、史可法墓祠等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加强造林绿化,优先种植乡土树种,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维护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蜀冈西峰生态公园、维扬广场、万花园等永久性绿地不得随意变动或者另作他用;确需调整永久性绿地用途的,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议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风景名胜区水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对风景名胜区水系及上下游河流、湖泊等水体和湿地的保护。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会同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内入河排污口的水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工作,对风景名胜区水系采取截污、清淤、生态修复、驳岸治理和生态用水调度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促进水质改善。
第二十二条 瘦西湖及其相关水系的水位应当维持在合理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与水利部门建立即时对接机制,水位不足或者超出范围时,水利部门应当在保证防汛抗旱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水位调节。
第二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将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定期对风景名胜区大气质量进行监测,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及时跟踪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风景名胜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其生产、生活和服务性设备以及进入风景名胜区的交通工具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统一协调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活化利用和创新表达。
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从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对风景名胜区内各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评估,挖掘文化底蕴与时代价值,促进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第二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指导并协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制定保护措施,在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建立数字化信息档案,按照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组织保养、维护。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