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条例(3)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淮南牛肉汤产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淮南牛肉汤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鼓励淮南牛肉汤行业社会组织和淮南牛肉汤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支持淮南牛肉汤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转化。
第三十一条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为淮南牛肉汤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专项贷款、信用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
第三十二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淮南牛肉汤产业相关项目的用地供给,促进产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
第三十三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淮南牛肉汤原材料、产品、设施设备等专业市场和集散中心建设,完善仓储、运输和信息平台建设等配套服务,推动淮南牛肉汤及其原材料产品流通和交易。
第三十四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淮南牛肉汤产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与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淮南牛肉汤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
鼓励淮南牛肉汤行业社会组织实施名师名厨培育、认定工作。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育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
第三十五条 科学技术部门应当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与资金投入,通过科技项目支持,推进淮南牛肉汤产业技术升级。
鼓励淮南牛肉汤生产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产学研合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推进淮南牛肉汤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十六条 鼓励符合条件的淮南牛肉汤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淮南牛肉汤产业与文化旅游、休闲度假、观光体验、历史文化、健康养生等融合发展,开发特色美食文化旅游路线,发布美食地图。
第三十八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淮南牛肉汤文化设施和场所建设,开发淮南牛肉汤文创产品,开展淮南牛肉汤文化主题活动,加强淮南牛肉汤文化及产品对外宣传与交流。
第三十九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促进淮南牛肉汤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认定淮南牛肉汤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第四十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淮南牛肉汤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技术研发和创新、业务拓展等活动给予政策支持,并建立传承人的传承贡献评价机制。
淮南牛肉汤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依法履行技艺传承、公益性宣传等义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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