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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4)

  第三十七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推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支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因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和立体绿化增加的建筑面积,经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按照程序认定后,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

  第三十八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可再生能源和余热资源开发利用,拓展绿色电力应用范围,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市、区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绿色电力全覆盖,城市服务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

  第三十九条 城市副中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加强绿色发展教育,建立个人碳账户系统,完善碳普惠机制,推进绿色生活创建。

  城市副中心鼓励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组织者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或者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等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第四十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健全固体废物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建设无废城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节水示范城市。

  第四十一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制定实施更严格的移动源排放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

  城市副中心应当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健全绿色空间体系,构建东西部生态绿带和南北生态廊道,形成城市副中心环状绿色生态绿道,完善安全连续的绿道网络,提升绿色空间品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花园城市。

  第四十二条 本市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建成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支持建设国际化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在城市副中心设立促进绿色发展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第六章 智慧城市

  第四十三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以数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有机衔接市、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充分复用既有建设成果,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规划、建设、运行、治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四十四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强化数据资源供给,实现城市物联、数联、智联。

  第四十五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以数字底座建设为基础,布局高速泛在的信息通讯网络,以万物互联的城市感知网络、智能高效的城市大脑、数据集成共享的基础支撑平台,构建新型智慧城市模型。

  第四十六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促进城市数据资源集聚,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强化场景开放创新,推进数字技术、数字产业与数据密集型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数字经济。

  第四十七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推进城市治理适数化改革,构建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

  建立多级贯通的智能化平台,推进城市运行、综合治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系统互联接入,提升监测预警、事件流转、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核心能力。

  推进数智赋能城市安全保障,建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灾前防范能力。

  运用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整合政务服务、基层网格、舆情信访等渠道数据,推进民意快速响应、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提升社情民意实时感知与精准服务水平。

  第四十八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融合,推动公共服务集成办理,打造数字赋能文旅、体育等新型数字生活场景,推动数字服务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优化数字友好人居环境,提升社区数字服务能力,深化智慧社区建设,促进民生服务精准普惠。

  第四十九条 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建设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多维度、立体化安全保障。

第七章 公共服务

  第五十条 城市副中心统筹现状条件和发展目标,有机衔接公共服务组团和家园规划,依法调整街道、乡镇行政区划和街道办事处管理边界,优化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建设与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十一条 城市副中心应当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治理水平,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

  第五十二条 本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支持中心城区优质办学主体在城市副中心跨区域办学,鼓励高等院校围绕城市副中心区域科技创新和相关产业布局急需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加强高端适用人才培养。

  第五十三条 本市统筹配置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城市副中心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发展,鼓励外商独资医院落户。城市副中心发挥医院和医药健康产业集聚优势,强化优质卫生健康服务,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与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相适应、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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