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6年1月30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6年2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1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