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十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1)(8)
一、做实“三个入驻”,整合解纷资源
一是特邀人民调解员入驻。从入驻法院的调解员中,委派4名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入驻县综治中心,根据案件类型和个人特点,分工调解婚姻家庭、劳务合同、民间借贷、金融等纠纷,打造“老董调解室”“晓利说事室”等调解品牌。二是立案窗口入驻。在综治中心设立案窗口,细化职责分工,配备程序咨询、指导立案、网上服务和分流移送等人员各1名,为立案群众解答诉讼程序咨询,指导填写示范文本,帮助归纳争议焦点,实现一站服务一窗通办。三是速裁团队入驻。按照“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模式组建速裁团队,入驻综治中心,专职负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简案速裁、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速裁团队年结案1000件左右,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2.3%。
二、创新“三种方法”,提升解纷效能
一是“罐罐茶调解法”助力熟人解纷。立足传统地域文化特色,创新“罐罐茶调解法”并在综治中心推广,从一杯暖人心、二杯拉家常、三杯解火气、四杯述纠纷、五杯明是非到六杯促和气,循序渐进,拉近距离,疏导情绪,化解纠纷。二是“五本账调解法”赋能先行调解。通渭书香文化和农耕文化并重,有着强烈的“息讼”传统。通过细算诉讼中经济成本、时限要求、身体负担、感情危机、声誉损害等“五本账”,促推大量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土地纠纷、企业纠纷等在综治中心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化解。三是“示范案例文本”引导金融纠纷批量化解。联合金融监管机构在综治中心成立金融调解室,由法院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调解或裁判,形成示范性案例或判决文本,指导金融调解室对同类型金融借款纠纷依照同一标准批量化解。2023年以来,共先行调解金融纠纷1056件,标的31275万元,法院受理金融案件年均下降49.9%。
三、强化“四项保障”,构建共治格局
一是联席会议促沟通。与综治中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梳理矛盾纠纷化解和先行调解情况,研判成因、分析趋势、总结经验,研判需要联调处置的复杂、疑难纠纷。通过联调成功化解35户村民与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农村自来水管道破裂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二是业务培训助提升。通过“理论讲解+经验分享”方式,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交流研讨调解中遇到的新案例、新情况和新困难,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三是硬件升级强保障。联合综治中心建成“一庭四室”,综治中心出资建成“金融调解室”“罐罐茶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等专职化调解室,助力“四有”建设;法院出资建立科技审判法庭,方便速裁团队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四是经费保障增活力。对于法院特邀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员,按照“值班补助+办案补贴”的方式兑现报酬,法院出资发放值班补助,协调司法局根据一定标准发放办案补贴,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43号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三融三共” 赋能综治中心提质增效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探索形成以“融网共防、联动共调、司法共保”为核心内容的“三融三共”工作法,深度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助力效能提升。
一、融网共防:嵌入治理网格,筑牢源头化解第一道防线
以参与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一是建立“组织联动、人员对接、信息共享”协同机制。6个人民法庭选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融入综治中心“1+1+N”解纷团队(即1名法庭联络员+1名综治调解员+N名村干部/网格员),对接全县25个乡镇(街道),实现基层网格全覆盖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治理末梢。二是建立“常态排查+专项研判”机制。法庭干警与网格员常态化深入村社,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及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矛盾隐患。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在辖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中,提前向综治中心发出《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预防纠纷成讼。三是“定期培训+案例指导”双管齐下。发挥专业优势,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综治中心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纠纷调处能力。选取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典型案例,汇编发放《乡村常见纠纷调处指引》,为基层调解提供支持,为群众解纷提供参考。
二、联动共调:整合多元力量,握紧纠纷化解“关键一拳”
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构建分层过滤、协同高效的多元化解体系。一是搭建“一站式”解纷平台。推动在综治中心框架内,实现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联动。健全“群众反映、中心分流、多方响应、反馈评价”工作机制,对适宜调解的纠纷,由综治中心统筹、法庭指导,组织联合调解,2025年通过联调化解矛盾纠纷175件。二是推行“便民式”诉讼服务。对诉讼不便的偏远地区群众,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在处理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系列纠纷时,法庭通过综治网格信息库联系未到场农户,在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庭,邀请综治中心调解员、村干部参与调解,促成十起纠纷当场化解。三是畅通“诉调确”衔接通道。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对基层网格排查上报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优先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调解成功的,通过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快速固定效力;调解不成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在某供热公司与32名村民的供热合同纠纷中,协同综治中心运用“分层调解、示范诉讼”机制,高效化解全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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