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十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11)
贵州省盘州法院淤泥人民法庭立足多民族聚居实际,以“红石榴”党建品牌为引领,通过“机制性入驻、嵌入式融合、协同性治理”三维发力,探索出一条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实质赋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路径,确保司法力量“驻得进、驻得实、驻出效”。
一、机制性入驻,筑牢解纷前线阵地
一是建立“定点+流动”弹性入驻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组建“红石榴”先行调解团,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常态化值班,根据巡回审判计划与突发性纠纷调处需求,动态调整人员下沉至各村居点位。二是构建“前台受理+后台支撑”一体化运作流程。法庭人员在“前台”联合综治中心人员嵌入“纠纷受理—联合调解”链条,在“后台”为复杂调解提供法律方案,对调解协议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快速办理司法确认或当场立案手续。2025年先行调解纠纷686件,调解成功率达97.81%,自动履行率达95%。三是落实“制度共建+数据共享”协同保障体系。与综治中心共同建立健全涵盖人员协作、纠纷登记、流程管理、矛盾化解、跟踪回访等环节的系列规章制度,共享调解成功率、履行情况等数据,联合分析研判,共同编发涉农、涉矿《类型化纠纷调解指南》2期,将零散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操作标准。
二、嵌入式融合,激活基层解纷网络
一是纵向构建“三级联动”治理网络。推动建立“法庭—综治中心—民族村居”联动机制,与辖区104个村(居)签订司法服务协议,发放法官联系卡。综治中心通过日常排查等多渠道收集纠纷,经线上平台实时共享,通知法庭入驻人员快速响应、提前介入,成功化解潜在纠纷95起。二是横向激活“多方协同”解纷力量。在综治中心框架内,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建立常态化协作关系,通过定期会商、联合调处、应急联动等方式,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优势互补。2025年联动化解纠纷120起,化解成功率达92%。三是精心深耕“民族习惯+法治规则”解纷模式。针对辖区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设立“彝—汉双语调解室”,聘任本民族特邀调解员,运用“山歌普法”“双语情景剧”等形式,将法律语言转化为民族文化语言,实现法律与民族习惯良性互动,2025年开展双语调解30余次。
三、协同性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一是“线上+线下”双轨排查。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与“法官多下乡,服务零距离”有机结合。线下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在偏远村居设立巡回审判点,一站式开展咨询、调解、立案等。线上推出《法庭驻综治中心司法服务便民指南》,图文并茂展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上立案和线上调解操作步骤,设置常用文书二维码,方便群众“一扫即用”,并提供法庭入驻信息,确保司法服务透明可及。通过“一案一群聊”进行线上审查、调解与督促履行,2025年高效化解经济纠纷30余起,平均审理周期仅9.3天。二是“速裁+精审”双向分流。组建“青年先锋速裁队”快审简案,2025年办结综治中心分流的速裁案件302件,平均审理周期仅15.3天。依托“精深研判队”精审难案,加强类案检索和裁判规则研究,发挥“难案”示范效应。三是“裁判+宣讲”双轮驱动。选取法庭在综治中心调处或审理的典型案件,通过“红石榴”普法专栏、巡回审判公开课等形式宣传。
▶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60号
青海省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
以解纷共治为主线 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青海省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社会疏导”为工作原则,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力量协同联动,促推综治中心成为“党委抓总、法院嵌入、多元共治”的治理核心枢纽。
一、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一是多元培训提效能,筑牢调解“基本功”。会同郭勒木德镇镇政府、镇司法所,围绕高频纠纷类型,运用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模拟调解、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为辖区调解员及联络员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法治队伍综合履职能力。近三年推送指导基层组织调解纠纷587件,调解成功432件,调解成功率73.59%。二是培育头雁强引领,延伸自治“前哨岗”。联动综治中心,选聘培育5名“村居法治带头人”和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指导其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村规民约修订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打通法治服务基层的“毛细血管”。近三年法庭联合“带头人”“示范户”成功化解20余起积怨数年的邻里纠纷。三是数字赋能云桥梁,智慧调解“零距离”。针对辖区偏远村社、牧区地域跨度大,线下交流不便的实际情况,与调解员、联络员建立微信交流群,安排干警入驻,实时文字答疑,视频连线指导,即时提供支持,并在群内定期分享典型调解案例、普法课件和法律条文解读。
二、深化特色品牌建设,提升治理服务温度
一是温馨阵地护权益,绘就柔性司法“同心圆”。依托法庭打造的“红头巾温馨家园”“护童法治工作站”“桑榆枫桥港湾”等服务阵地,加强与辖区综治中心维权联络,进一步筑牢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防线。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通力协作,成功联合调解一起五年未化解的老年婚姻纠纷,形成“调解优先+快速审理+跟踪帮扶”工作模式,近三年法庭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20件,调撤率90%。二是下沉网格织防线,前移关口“解纷源”。充分发挥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站、家事审判岗、双语流动服务岗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定点联络+巡回指导”模式,法庭干警下沉乡村、社区、网格开展矛盾风险排查,与联络专员联调联处,做实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三是联动联执聚合力,兑现权益“共治圈”。打造“1+N”联动执行矩阵,以法庭执行为“1”、多方联动为“N”,搭建起“法庭主办、社村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执行模式,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邀请辖区村(社)干部及网格员担任执行“信息员”“联络员”“见证员”,充分借助“人熟地熟”优势,协助送达、调查,化解对立情绪,敦促履行义务。近三年,通过“1+N”网格联动与警执联动双重发力,法庭承办的执行案件实现审限内100%办结。
总共12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