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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3)

  四、组织保障

  各地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坚持系统部署、整体推进、分类施策,工作中注重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务求工作实效。教育部制定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地方教育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提出细化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疾控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强化条件保障,统筹资源资金,加大健康学校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多部门定期会商机制,研究解决健康学校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健康学校建设成效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参考因素,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前提条件。学校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育人场景,丰富健康学校内涵和建设路径,增强健康教育与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健康学校。

  附件:1.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

     2.高校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

教 育 部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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