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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5)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就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等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进行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十三条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资料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研究,准备审议意见。

第三十四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复杂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隔次审议。

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两次会议审议,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也可以在第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直接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五条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六条经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交付表决的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其他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在第二次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分组审议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七条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交付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第一次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意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并在第二次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第二次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法制委员会根据第二次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并在第三次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二次修改稿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分组审议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八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本市选举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也可以安排公民旁听。

第三十九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印发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四十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其说明等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哈密日报》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第四十一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并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将终止或者延期的决定书面通知提案人。

第四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将表决稿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第四十四条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五条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自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六章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四十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实施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书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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