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2)
(三)畅通向北开放国际大通道
6.强化国际物流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智慧口岸建设,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发展临空经济,打造国际快件中心、国际航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支持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按照规划方向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开展国际航线航班保税航油加注业务,加强国际航线联通所必需的航权支持。支持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在条件成熟时按程序扩区。
7.培育口岸经济发展动力。推动陆路口岸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间实现智慧化监管。实施进口铜精矿“口岸+卸货地”联合监管模式。探索与口岸所在地药品检验机构联合承担进口药材检验任务。探索建设无人驾驶等新型智能跨境运输通道。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农副产品适用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政策。加大满洲里片区、二连浩特片区边检快捷通道建设力度,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快捷通关,便利人员往来,促进跨境货运高效顺畅。支持呼和浩特航空口岸出境安全检查、海关检查实施“一机双屏、一次过检”模式,积极研究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8.增强跨境班列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中欧班列呼和浩特枢纽节点城市和中欧班列满洲里、二连浩特沿边陆路口岸建设。大力发展“中欧班列+”定制化班列。支持增开二连浩特至乌兰巴托宽轨直达班列,拓展二连浩特铁路口岸宽轨装货功能。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探索建立符合沿边地区多式联运发展特点的业务模式和规则标准。
(四)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9.促进农牧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智慧牧场建设,加强环境调控、信息监测、疫病诊断等智能技术应用。大力引进优质奶牛、肉牛、生猪等品种资源。支持乳业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全球乳酸菌种质资源库。发展生态农牧业,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蒙”字标认证,优化完善绿色农畜产品原产地溯源机制。拓展现代农牧业消费新场景,推动农牧业与文旅、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
10.提升能源和战略资源产业发展能级。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电力系统发展特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绿电消纳利用政策,推进网源协调发展。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建立完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设备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推动能源、装备、化工等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建设铜、钾肥、萤石等进口资源储备基地和有色金属、液化石油气深加工基地。支持二连浩特片区发展液化石油气加工、氟化工产业。
11.建设绿色算力保障枢纽。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支持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边缘算力中心。探索建设算网枢纽互联中心,支撑算网资源汇聚、通信网络直连、算力互联调度。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支持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拓展绿色算力应用场景。加快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构建数据交易体系。开展跨区域数据交易合作,探索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提供跨境算力服务。
12.增强医药产业发展动能。加快口蹄疫疫苗等优势动物疫苗国内推广和“走出去”。支持二连浩特片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和药物的国内外联合研发、创新转化、临床应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探索开发涉外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建设好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五)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
13.打造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在生态环保、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研究建设草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乳业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重点技术攻关。支持呼和浩特片区与民航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低空经济研究。
14.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能。建设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速农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建设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中试平台。探索建立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事前备案”管理机制,简化研发用途设备、样本样品(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货物、物品除外)进出口手续。
(六)深化对内对外全方位合作
15.拓展多领域对外交流。允许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办展人依法依规就展品向海关办理免担保手续。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示范基地、沙尘监测站等项目实施。推动与蒙古国交流共享沙尘暴监测数据、沙源区和路径区生态修复技术等。
16.加强与国内相关区域合作。支持二连浩特口岸与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陆海联动,加快推行“铁路快通”模式。加快满洲里口岸与大连港、秦皇岛港等港口共享资源。支持有序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产业转移。加强与沿黄省区在农牧业、能源等领域的绿色转型合作,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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