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持续推动城乡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不断增强城乡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

  (一)拓展县乡就业空间。充分发挥县域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健康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更好发挥就业带动辐射效应。支持高校与县域民营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助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做好“土特产”文章中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有效提升乡村就业承载力。

  (二)挖掘消费新业态就业机会。深挖便民服务、文旅、首发经济、冰雪经济、入境经济等牵动性强、增长空间大的消费领域就业潜力,同步提升消费者生活品质与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打造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不断培育消费领域就业增长点、提高就业质量。

  (三)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围绕就业服务、社会工作、乡村振兴等领域,着力开发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的就业岗位。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挖掘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就业机会。

  三、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四)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和常住人口进一步挂钩,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落实,因地制宜打造城乡间均衡可及的就业服务网点。完善具有城乡特色的就业公共服务清单,允许劳动者跨区域办理失业登记。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定期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应用及安全管理,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质效。

  (五)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就业信息匹配。进一步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劳务服务站等作用,加强人岗对接、输出组织、跟踪服务,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挥“百县对百校促就业行动”、“雨露计划+”等活动品牌效应,提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助力高校毕业生与用工单位跨区域对接。鼓励各地依托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劳动者就业档案,为跨区域就业信息匹配提供支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等劳务协作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延伸。

  (六)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各地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搭建品牌宣介、推广平台,为城乡劳动者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支持组建行业、区域劳务品牌联盟,加强劳务品牌创建地与关联产业聚集地工作协同、劳务品牌培训基地与用工单位供需信息匹配,促进城乡劳动力高效对接。

  (七)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科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就业创业吸引力。鼓励运用技术合作、资质认定等方式,将各类优质市场化资源和服务引入城乡创业扶持体系。针对“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强化分类指导,落实个性化帮扶举措。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创业陪跑”空间,提供创业体验、孵化、发展全过程支持。鼓励更多乡村创业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大赛。

  四、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

  (八)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加大城乡职业培训工作力度,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扩展职业培训项目。支持城乡劳动者自选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提高培训精准性。发挥“输入地有培训资源、输出地有人力资源”的优势,加强区域协作,支持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

  (九)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强化培训和就业联动,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聚焦先进制造、康复照护、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服务等行业领域,开展“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式培训。聚焦农业现代化、特色种养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和乡村工匠。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