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3)
(五)绿电直连项目接网分析。说明项目并网方案、计量方式、电网接口技术方案和责任界面划分情况。
四、项目建设条件及进度计划
(一)电源建设条件及进度计划。项目选址、接入条件、前期手续办理、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建设进度计划等。
(二) 负荷建设条件及进度计划。负荷形成基础及有关投资协议、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增量负荷落实计划等。
(三) 直连线路建设条件及进度计划。通道条件、安全性、线路建设进度计划等。
(四) 储能建设条件及进度计划。储能站址、技术路线、设备配置、运行方案及安全措施、储能建设进度计划等。
(五) 项目运行保障措施和项目退出处置预案。制定项目运行后保障措施,提出应对项目无法持续实施或项目退出实施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系统安全评估
包括电力系统风险、用户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评估分析内容,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重点阐述用户生产线特性及用电安全保障措施。
六、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明确投资构成及总投资估算,合理开展投资收益分析。根据国家相关价格文件及项目年用电规模,合理测算电力销售单价及成本。
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综合分析项目实施的综合价值,突出绿电直连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其他材料
包括不限于:
1.新增负荷建设的核准(备案)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环评、能评及建设用地批复等支撑性文件。
2.存量负荷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需提供足额清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相关材料,足额清缴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相关材料。
3.新增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参考全省年度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提交相关材料。
4.项目电源与负荷为不同投资主体的,提供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及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的相关协议。
5.存量外向型企业需提供产品出口相关材料,如出口贸易订单、合同、货物报关单、降碳刚性需求等相关材料。
6.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含市级电网企业关于负荷、消纳、接入等信息的正式盖章意见)。
7.有关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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