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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2)
用和增值服务,丰富沉浸、安全、便捷的生活体验。

(八)强化社会治理领域物联网服务供给。深化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强城市建设运营治理数字化建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助力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科学有序推动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支撑实现城市智能管控、风险预警、应急救援等功能。探索“方案+建设+运营”的应用模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物联网终端规划、建设、运维、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赋能社会治理精细化。

五、夯实物联网网络底座

(九)扩大网络部署范围。结合需求适度超前建设移动物联网络,构建基于4G(含LTE-Cat1,即速率类别为1的4G网络)和5G(含NB-IoT窄带物联网,RedCap轻量化)高低搭配的移动物联网生态体系。推进卫星物联网、海上/水下/地下空间物联网、新型短距无线通信等网络技术的试验验证,支持专用移动通信以及其他符合物联网频率使用规划的网络部署,支撑形成广覆盖、全连接、多层次的网络服务能力。

(十)加快多网融合进程。推动移动物联网、无线局域网、有线网络等多网协同部署,加快物联网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等进程,提升物联网传输服务能力和网络资源连接汇聚能力。突破异构网络融合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与工业、交通、环保等行业专网融合,提升全场景物联网络融合服务能力。

(十一)提升网络智联水平。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物联网网络中的应用,提升网络连接、资源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智能水平。推动物联网与量子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未来网络技术协同创新,加快确定性网络、时间敏感网络等技术应用推广,支撑物联网实现超高速传输、超低时延通信、超高密度和超高可靠性连接。

六、营造物联网产业发展生态

(十二)健全物联网产业体系。围绕物联网产业链关键环节,构建核心产业链图谱和关键技术清单,分类分级推动短板技术攻关、长板技术升级和先进技术推广。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技术标准、行业融合应用标准研制与实施。强化产业运行监测,建立健全产业规模和连接数测算体系,评估核心产业链供给能力。

(十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做优做强重点实验室,加快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大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鼓励产业集群基于区位优势,引导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打造优势互补的创新生态。

(十四)深化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加快智能感知、多模态数据融合等技术发展,打造一批具备自主感知、控制与执行能力的先进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终端和边缘的轻量化部署,协同提升平台资源调度能力。培育一批面向重点应用场景的行业专用模型,搭建开放共享的物联网应
用模型库,催生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

(十五)释放物联网数据价值潜能。推动制定统一的物联网数据标准,促进产品数据跨品牌、跨终端、跨平台互联互通。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高数据的汇聚、处理分析和共享服务能力。指导物联网相关企业履行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报备、安全防护、风险评估等责任义务,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十六)加强物联网安全监管。推动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加速国内外网络安全标识互认,有序引导企业自愿参加。面向物联网网络安全威胁和违规使用,强化网络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护。涉及电信业务经营的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基于区块链网络分布式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物联网设备分布式身份认证机制。加强物联网设备进网管理,推动物联网与标识解析体系融合发展,打造“一物一码一号一数据”管理体系,提升联网设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七、综合保障

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央地协同,鼓励产学研用多方合作,多措并举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培育和安全监管等重点任务。持续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布局建设,依托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提供物联网技术验证、产品测试评价、计量检测认证等服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强化校企联合培养,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等项目,培育壮大高水平物联网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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