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进化论纲(三)/尹振国(15)
[72] 邱兴隆著《罪与罚讲演录(第一卷,2000)》,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5页。
[73] 我国学者付子堂先生引用黑格尔的观点,认为刑罚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具体论述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中说:“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存在所谓的“不合理性”的刑罚,显然,也就是不存在刑罚之“由不合理走向合理”的进化规律。邱兴隆著《罪与罚讲演录(第一卷,2000)》,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4页。
[74] 例如犯罪的根源是贫穷,犯罪是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的冲突和对抗等。
[7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2页。
[76] [法]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
[77] 转引自陈兴良,“刑罚是如何演化的”,《检察日报》,2005年3月19日。
[78] 邱兴隆教授认为,对刑罚理性的不断发展与追求是刑罚进化的主要原因。参见邱兴隆著:《罪与罚的讲演录(第一卷2000)》,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9页。
[79] 转引自康树华:《青少年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182页。
[80] 转引自康树华:《青少年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182页。
[81] 林山田:《犯罪问题与刑事司法》,台湾: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48页。
[82] 参见1999年12月18日大赦国际公布死刑废除死刑和保留国家的名单。
[83] 转引自赵秉志等译:《现代世界死刑概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 259,122页。
[84] 郭建安:“刑罚的历史趋势呼唤行刑体制的改革”,《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年第10期。
[85] 吴宗宪:“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86] 转引自康树华:《青少年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2页。
[87] 张绍彦:“刑罚实现探析”,《现代法学》, 1999年第2期。
[88] 游伟等:“西方刑罚发展的基本态势”、《华东刑事司法评论》第2卷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89] 陆而启等:“监狱行刑社会化的理性分析“,《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90] 这与社区矫正存在着交叉,所谓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性,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简单地讲,就是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参见赵秉志 :《外国刑法原理.大陆法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8页。
总共1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