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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应用互联网检察业务探析/汤剑礼(3)

2、收集信息

  收集信息是指从检察互联网站上收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资料、案件线索,主要是控告申诉和举报。随着网络的普及,群众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网络工作生活化和生活工作化已慢慢融为一体,网民在网上开展网络控告申诉举报的要求十分迫切。个别检察机关也与时俱进,开辟了网上控告申诉举报栏目,受理网上信访,受到群众好评。特别是网上举报业务受到网民的追捧,因为现实中,举报人存在怕暴露身份,受到打击报复的顾忌,举报的热情不高,而网络是虚拟的,能够消除举报人的顾忌,提高群众的举报积极性,解决一直以来制约我们业务工作的举报线索有限的瓶颈,扩展案源渠道。

3、在线相互交流

  坚持门户网站的互动性,与网民的互动性。公众参与是网站的生存的力量源泉和重要功能定位之一,是保障公民享有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网站的公众参与渠道是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众参与目标定位的实现,不仅需要强调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本身的建设,而且更加应当注重社会公众与检察机关交流沟通的效果,使得政府网站真正起到互动的“桥梁性”作用。通过互联网,检察机关可以开设“在线视频接访”、“在线答疑”、“论坛”、“网上举报”、“领导信箱”等互动性比较强的栏目,使社会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和进行相关法律咨询,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避免网站公众参与中的“形象工程”和“花架子”现象,保证公众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的处理与反馈,使得门户网站的公众参与栏目真正具有生命力,发挥良好的互动作用。

四、互联网上发展检察业务的实施方法

  互联网上发展检察业务已箭在弦上,笔者认为要加快互联网上检察业务的发展速度,要做到四个到位。
1、领导重视、人财物后勤保障到位

  县级检察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站受技术力量限制,能够理解,而至今仍有个别省检察院,大量市级检察院却仍未开通,说明个别领导对检察机关运用互联网开展业务的意义、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支持,人员、财力保障不到位。俗话说:“天下没有难题,老大出马就不难。”故各级领导一定要深刻认识互联网的作用,在人财物方面需要给予保障到位。

2、人才资源培养到位
  坚持教育先行,要加强教育:一是对管理者的教育,要提高领导干部的信息素质。信息素质是指在信息社会中人们所具备的信息处理所需的实际技能和对信息进行筛选、鉴别和使用的能力。网络已成为开展领导活动和行使领导职能的重要平台,提高领导干部信息素质迫在眉睫。二是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要大力招考、引进一批熟悉电脑,精通网络信息技术的人才。许多单位的技术人员面临知识陈旧老化现象,对现有技术人员要采取自学、请进来送出去培训等形式加强技术培训,使知识得到更新,紧跟信息化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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