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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事法律研究现状及刑法内容概述/杜相希(7)
第11章诬告罪。由第156条至第157条规定。包括诬告,自白、自首等内容。
第12章有关信仰的犯罪。由第158条至第163条规定。包括妨碍葬礼,侮辱尸体,挖掘坟墓,亵渎尸体遗骸,未遂犯,妨碍尸体检验(變死體檢視妨害罪)等内容。
第13章有关放火和失火罪。由第164条和第176条规定。包括对现居住物的放火,对公共建筑物的放火,对一般建筑物的放火,对一般物品的放火,燃烧,妨碍灭火,失火,业务过失或重大过失失火,爆炸性物品破裂,天然气、电气等放射性物质,妨碍供应天然气、电力,过失导致爆炸性物品破裂,未遂犯,预备、阴谋等内容。
第14章决水和水利的犯罪。由第177条至第184条规定。包括决水侵害居住建筑,决水侵害公共建筑物,决水侵害一般建筑物,妨碍防水设施,过失决水,妨碍水利等内容。
第15章妨碍交通罪。由第185条至第191条规定。包括妨碍一般交通,即损坏公路、水路、或桥梁或使其阻塞或使用其它方法妨碍交通;颠覆、埋没、坠落或破坏火车、船舶;妨碍交通致死亡;过失或业务过失、重过失妨碍交通行为,未遂犯,预备,阴谋等内容。
第16章有关饮用水的犯罪,由第192条至第197条规定。
第17章有关毒品犯罪。由第198条至第209条规定。
第18章有关货币的犯罪。由第207条至第213条规定。
第19章有关有价证券、邮票和票据的犯罪。由第214条至第224条规定。
第20章有关文书的犯罪。由第225条至第237条规定。
第21章有关印鉴的犯罪。由第238条至第240条规定。
第22章有关性风俗的犯罪。由第241条至第245条规定。规定了通奸罪,即有配偶者有通奸行为时处以2年以下徒刑,与其相通奸者处以同样处罚。该罪以配偶的告诉为前提。但配偶纵容或允许的不得告诉;规定了以营利为目的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制造淫秽物品罪及公然淫乱罪等。
第23章有关赌博和福利彩票的犯罪。由第246条至第第249条规定。
第24章有关杀人的犯罪。由第250条至第256条规定。
第25章有关伤害和暴行的犯罪。由第257条至第265条规定。
第26章有关过失致人死伤罪。由第266条至第268条规定。
第27章有关堕胎的犯罪。由第269条和第270条规定。第269条规定,妇女使用药物或其它方法堕胎的处于1年以下徒刑或200万元以下罚金。接受妇女委托或承诺协助堕胎者同样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20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造成妇女伤害的则处以3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以7年以下徒刑;第270条规定,医生、韩医师、助产士、药剂师等接受妇女委托或承诺予以堕胎的处以2年以下徒刑。未经妇女委托或承诺进行堕胎的处以3年以下徒刑。如造成妇女伤害的则处以5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以10年以下徒刑,并附加处以停止资格7年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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