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浅论私力救济与道德/熊氢玲(4)


三、私力救济的法律意义与现实意义

  在法律上,私力救济对权利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立法上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无论私法还是公法,对私力救济的评价都非常高。
  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上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 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通缉在案的;
(三) 越狱逃跑的;
(四) 正在被追捕的。
  同时,刑诉法还规定了自诉案件的类型,和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的权利。这些都是私力救济的体现。其中正当行为是私力救济在刑法里最完美的体现。遗憾的是,“对于正当行为,我国刑法只明文规定了两种,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世界其他国家,如日本、意大利、瑞士等国家的刑法中,除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紧急避难)外,还规定有依照法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等正当行为。”[7]对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法条规定,我们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20条、第21条。学理上,私力救济的体现还有“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和“自救行为”。私力救济维护的是自己的私权利,当然它表现最多还是在私法领域。
  民法是私法,又是权利法,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如何确认与保护私权利而展开。确认是第一位的,保护是第二位的。得不到保护的权利,确认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设计民事权利保护中,无论是学理上还是法条中,都规定了私力救济制度和公力救济制度。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按其救济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私力救济(即自我保护)和公力救济(即国家保护)。”[8]“现在各国民法上,允许民事主体实施的私力救济行为主要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指为了使自己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免受侵害或遇到有紧急危险时,依法实施的使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它包括正当防卫行为和紧急避险行为。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或人身,以自己的力量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对义务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行为。”[9]
  另外,合同法里规定的抗辩权,也是私力救济的体现。在双务合同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合要求,另一方就有抗辩的权利,可以不按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的运行既要维护公正,也要讲求效率,也必须用到经济学的规则,进行成本核算。从这个角度看,私力救济就有降低司法成本之功效。更主要的是,私力救济的社会效益也非常明显,通过私力救济,法很好地实现了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所以说,私力救济具有非常深刻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总共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