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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法治工追求-关于国庆特赦调查报告/管礼明(2)

附件(调查表)
国庆60周年特赦调查问卷(一)(适用于大学生、教师、群众)…………………24
国庆60周年特赦调查问卷(二)(适用于法律人员)…………………………………25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律制度。如今,临近祖国60华诞,特赦被重新提上重要日程,关于“国庆特赦”,《南方周末》、《羊城晚报》等媒体都进行了重点报道,刑法学界泰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提出国庆特赦的观点,倡导一种人道精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者周光权,提出不要轻率实行特赦;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认为特赦可以考虑;湖南省知名律师杨金柱上书中共中央请求“国庆特赦”;今年两会上,三名政协委员提出特赦问题等等;“特赦”之争引起公众热议。然而,我国赦免制度的现状是存而不废,存而不用,这种立法的空置,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难以回避的现实;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当树立一种现代责任意识,去探究尘封三十多年的特赦在今年是否会实行的民意基础,以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不断完善,加快特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构建、实现和谐法治共追求的目标。

一、调查价值:

(一)深入社会,通过对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的公民进行细致抽样调查,以客观的数据反映公民对“国庆特赦”的观点和看法,倾听国民心声,关注社会动态。
(二)聚集民意,以推动国家社会法制建设,探索实行“特赦”对我国刑事法律、审判权威和社会和谐等的影响,挖掘其价值意义。
(三)为法律工作与学术探讨提供一些素材,作为基本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
(四)从一些方面了解我国公民的人文素养和责任意识,反映出新时代公民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调查目的:

(一)探究尘封三十多年的“特赦”是否会重新实行,并且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其独特的价值。
(二)提高公民对“特赦”的理解和认识,以及他们对“特赦”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考察实行特赦所产生的影响,深层挖掘问题,实施救济,对症下药。
(四)通过调查,抛砖引玉,以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不断完善,加快特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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