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法治工追求-关于国庆特赦调查报告/管礼明(9)
参与调查的人反映,大多数人在被问及对直接受害者及其家属是否公平时,犹豫不决。但调查反映,刑罚不是最终目的,当服刑人员已真心悔过时,受害者及其家属应考虑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被特赦的服刑人员也可对受害人及家属给予一定的补偿。
表七、学生、教师、群众对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是否应该实行特赦的数据统计:
应该 不应该 可以考虑 无所谓 调查人数
学生 30.4% 3.6% 65.6% 0.4% 450人
教师 11.3% 6.2% 82.5% 0.0% 100人
群众 42.0% 8.4% 49.2% 0.4% 300人
平均 27.9% 6.1% 65.7% 0.3% 总计850
上表显示,有65.7%的人认为可以考虑,有27.9%的人认为应该对于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实行特赦,而“不应该”和“无所谓”的分别占6.1%和0.3%,这足以说明对改造良好的服刑人员实行特赦是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并且被调查者强调,特赦应该在罪犯改造良好,特赦条件明确,特赦信息透明公开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大众接受实行特赦的重要依据。
表八,民众对被特赦人员的容纳,接受程度调查统计:
是否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员 是否会产生畏惧心里
会 不会 可能会 不清楚 会 不会 不清楚
学生 4.2% 63.5% 28.1% 4.2% 31.8% 58.9% 9.3%
教师 5.9% 62.9% 25.8% 5.4% 27.1% 63.4% 9.5%
群众 6.2% 60.5% 27.1% 6.2% 29.3% 60.5% 10.2%
平均 5.4% 62.3% 27.0% 5.3% 29.4% 60.9% 9.7%
从上表可以看出达62.3%的人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被特赦的服刑人员,有超过60.9%的人认为不会对特赦的服刑人员产生畏惧心理。显然,有学者提出“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与巨变的历史阶段,广大民众的整体心理承受能力显然还不成熟” 的观点明显没有充足的事实和理论根基。这表明民众对被特赦的服刑人员还是能够接受的,社会也能够容纳他们。对是否会产生畏惧心理的原因调查显示,大部分认为不会产生畏惧心理的原因有:1、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要以宽容的心来容纳他们;2、被特赦的服刑人员同样是人,也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人权,反对任何人权歧视;3、特赦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相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4、特赦的服刑人员经过了良好的劳动改造和普法教育,具备了基本的社会道德感和责任感,只有平等真诚地对待他们才能唤起他们的良知;帮助他们找回信心,对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些原因也反映出民众把传统文化内涵和现代价值理念进行有机结合,更好地表达了他们的价值追求,选择了理性,也就选择了良知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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