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犯罪的成因与预防/杨向晖(6)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提高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
农民工由传统的农村进入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对城市的适应需要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由此引起城市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就在所难免。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应该有计划的组织,以基本生活常识、城市规章制度、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引导和教育,有效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生存发展能力。
1、开办各种免费的法律和技能培训班,增强农民工对法律和政府的信任
正如雨果所言:“多办一所学校,就可以少办一所监狱。”对农民工而言,学校要是开放式的,教育要是全方位的。既要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和城市生存技能的强化,增强他们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以克服他们因择业无门,眼见他人致富而产生的社会敌意,提高其成就感和自我价值感;还要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使他们具有同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机制;更重要的是要对他们进行心理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社会,努力提高驾驭欲望、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控制情绪的能力,让他们懂得人的需要只有在社会公德和社会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才是合理的,纠正他们的享乐心理和超前高消费的欲望,引导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多做贡献,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2、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社会生活
在缺少正确的心理引导和健康的娱乐活动情况下,外来农民工由于无法排遣心中的孤独寂寞,极有可能行为失范、越轨、寻衅滋事。所以可以考虑在农民工居住密集的社区,由政府牵线搭桥,开展心理咨询和一些喜闻乐见的大众娱乐活动,以此来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如朝阳区组织的周末农民工免费电影院,放映一些积极有趣、弘扬主旋律的优秀电影作品,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热烈欢迎。朝阳区籍此又办了免费培训电影放映员的学习班,教会农民工放电影的一技之长,还可以在他们回乡时,把电影主旋律弘扬到农村去。
健康的文化生活一方面会对农民工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一方面会让他们获得心理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在健康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的指引下,相信他们会和城市居民活得一样精彩。
(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重视人权保护
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们具有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维持基本尊严、获取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利益诉求渴望,也就是说农民工群体具有恢复国民待遇的强烈诉求。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一个真正能为自己说话、争取自身权益的“代言人”,在公共政策决策中没有话语权,他们缺乏较为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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