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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青岛城市管理及其公物警察权配置/刘建昆(3)

  (三)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

  管理机构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城市环境卫生最初由卫生局负责,效果不佳。后改归公安局设立的清洁队掌管。城市园林管理体制与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基本相同,由农林事务所负责。

  行政执法

  青岛市政当局先后制定了《青岛市公安局清洁队组织简则》、《青岛市公安局清洁队服务细则》、《青岛市公安局卫生警士队暂行服务细则》、《青岛市公安局卫生队组织简章》、《青岛市公安局春秋季清洁检查办法》等一系列保障和检查公共卫生清洁的制度措施;并由公安局组织清洁队负责各管区内的公共卫生,并配备洒水汽车,遇到大风或干旱天气,定时喷洒,防止地面扬尘。卫生监督检查则由公安局组织的卫生警士队负责按时出勤巡查,一旦发现有违卫生行为,即可会同所在地的岗警拘送或报告分局予以惩罚或拘留。

  这一时期的园林绿化事务的管理与胶澳商埠时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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