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完善/傅美容(7)
总之,行政问责制是我国顺应现代国际形势发展的一项行政体制改革措施,是对应然状态责任政府的补充,也是我国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国的行政问责制目前还处于萌芽阶段,但是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建设,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将不断完善,实现从“新制”到“良制”的根本性转变。
参考文献:
[1]周洁.中国语境下的行政问责制[J].行政论坛,2006,(6):32-34.
[2]康之国.完善行政问责制与构建责任政府[J].公共行政,2007,(11):13-14.
[3]张创新,赵蕾.从“新制”到“良制”:我国行政问责的制度化[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1):112-117.
[4]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8-10.
[5]俞可平.当代中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成就、问题与对策[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1-55.
[6]徐克恩.公务员问责制:独特的政制架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59.
[7]刘厚金.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多维困境及其路径选择[J].学术论坛,2005,(11):40-44.
[8]张萍.中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现状及路径选择分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26-29.
作者:傅美容
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