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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引发信用卡诈骗案迅速攀升?/龙城飞将
金融危机引发信用卡诈骗案迅速攀升?
——观王春雷信用卡诈骗罪有感

龙城飞将


  北大法律信息网上一篇题为《金融危机引发信用卡诈骗频发 恶意透支不还将担刑责》 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兹将我的感受写出来,以供方家指正。

  金融危机与信用卡诈骗罪有没有必然联系?

  该文认为,“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全国各地信用卡诈骗案迅速上升”。我认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其实,文章已经讲出了原因,“不少人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加之银行对信用卡发放和使用的审核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可见金融危机与信用卡诈骗案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该案是把资金周转困难与信用卡诈骗联系到一起,混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

  王春雷案件的实质是什么?

  根据文章介绍,王春雷案件的实质是“POS机刷卡屡套现,寅吃卯粮不还款”, “2007年9月……厂里很多同事办了信用卡,王春雷……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过完年他投资的饭店关闭,就更没有能力偿还透支的钱了”。
  显然,这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并不是典型的由金融危机导致的信用卡诈骗案。

  债务人无力还款,公检法变相成“收债人”?

  欠款逾期一期又一期,银行报了案。公安局对王进行刑事传唤,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罪名成立。
  在庭审中,王春雷对自己刷卡套现的事实供认不讳,辩称透支时认为自己还是有还款能力的。

  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王没有能力还款。如果银行一再催促,并且给出一定的时间,让王拟定出还款计划,并告知其“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后果。王是愿意去坐牢,还是选择以打工等方式还款。相信极有可能他会选择后者。
王的饭店倒闭。如果银行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区区5万元,相信王用一定时间,就是给人打工也能还得起。
  现在把他判刑收监,他就彻底地没有能力去打工还钱了,而且他还有一个等抚养的孩子没人管,孩子可能心灵上受到扭曲,也可以和《流浪者》中的拉兹一样走上犯罪道路。
把他抓起来判刑,银行的工作人员脱离了责任,却使银行永远收不到钱,把他和他的孩子一大一小两个人推上了绝路。
  若以民事的方式处理,银行最终也能够收回钱,社会上也少了两个走上绝路的人。

  王春雷案中的刑法谦抑性原则何在?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是刑事定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用最少量的刑罚取得最大的刑罚效果,只有在没有其他适当方法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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