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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案件的“刑疑惟轻”/龙城飞将(4)
  实际上,疑难案件仅存在于刑侦阶段,难在难以梳理、还原清楚当时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到底是怎样的。

有罪推定•无罪推定

  一些人们把许霆案件和梁丽案件列为重大疑难案件,是混淆了法理(包括道德)与法律、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刑事侦查与起诉审理之间的区别。并且常常是在无罪推定的法律规定下面,进行着有罪推定的司法实践,换句话说,对什么时候进行无罪推定,什么时候进行有罪推定分不清楚。
  什么时候可以有罪推定?
  在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进行有罪推定。刑侦人员根据一些线索,进行合理的怀疑,收集相关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还原当时发生的事件,确认事实的真实状态。由于各种因素,这个阶段确实存在一些疑难案件,即刑侦人员找不到合适的证据,此时无法侦破的案件就是疑难案件。其中一些疑难案件也许永远是石沉大海,有些疑难案件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又可以侦破。即使如此,也要尊重被侦查人员的个人权利、尊严,不可屈打成招,要重证据,不重口供。
  对疑难案件的解决方式应当是存疑,放在一边,继续收集证据,合适的时候,水到渠成条件成熟时可以破案。对疑难案件切忌急功近利,不然就会造成云南的杜培武、湖北的佘林祥这样差点致人头落地的冤案,事实上河北青年聂树斌就是这样蒙冤而人头落地的,纵然如来现世、基督再生也不能把已经落地的人头再安上去。这是多么大的悲剧呀!
  什么时候必须无罪推定?
  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必须无罪推定。
  遵从国际惯例,我国的法律对此已经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上面引用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充满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定罪的精神,刑法更是有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20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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