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阶段法的运行/龙城飞将(5)
“黑武装”头目陈毅锋拥有三十多个头衔和社会职务,很有“背景”和“来头”,对政府执法部门根本不看在眼里。在他控制的势力范围内,任何人都奈何不得。
2004年3月,在深圳众多媒体的“炮轰”之下,该犯罪组织被曝光。深圳市主要官员责成当地警方组成强大的专案小组,并出动数百名武警、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一举端掉了这个罪恶累累的地下私人“黑武装” 。该案在全国引起轰动。
(四)政府部门不力,没有尽心尽责
我们不止一次听说过失踪儿童的故事,每一个失踪的孩子,都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每一起丢失、贩卖孩子的事件,往往跨越省份,给孩子的父母留下的就不仅是心灵的痛苦,还有寻亲路上沉重的负担。
面临寻找困境的还有专门负责打拐的警务人员,为了侦破连续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昆明市公安局成立拐卖儿童专案组,由于案件涉及三个省,公安部派出专人进行协调,云南、福建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从2005年8月开始立案,到次年4月案件告破,警方历时8个月,往返奔徙于云南、四川、福建3省,出动了大量警力,支出了高额费用。
在一起拐卖小孩案子中,警方最后解救了28个孩子,花费了上百万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近年来,昆明城中村就有200多名孩子丢失,云南警方调动了上万名警力,花费了600多万元,全力寻找,但由于这样的案件大多是跨省进行贩卖,而寻找孩子的途径单一,成本较高,找回孩子的比例依然很低。
2004年,福建警方历时两年多,解救了44名被拐卖的婴儿,动用了上百名警力,耗资近500万元。2006年年广西柳州警方破获9起贩婴案,找回失踪婴儿只有9名,不到当年失踪儿童的十分之一。缺乏有效的寻亲网络,寻亲成本极为高昂已经在严重制约着全国各地寻找失踪儿童的效率和进程。
现在已有民间自发的寻人信息网站,还没有全国性的“寻亲网络”,民政、公安、媒体各自为政,没有信息互通机制:民政部门不清楚救助站里的迷失者可能就是警方要寻找的失踪人口,警方接受报案寻人却并不知道失踪者就在救助站里。事实证明,给迷失的孩子铺就一条回家的路,仅仅依靠民间的个人的力量效果并不理想,建立一个更有效率的寻亲网络,有关部门对此应有更大作为的空间 。
(五)政府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是根据地方利益进行管理
在我们前面讲到的劳动纠纷案例中,劳动仲裁部门是附属于政府劳动局的一个部门,它的态度体现了政府的态度。所以,不管老板拖欠员工多少工资,多长时间,都只是支持员工两个月的诉求。其内在的原因根本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为了“维护当地的经济繁荣,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客商”,一句话,维护资本家的天堂。法院只支持劳动两个月诉求的内部规定,也是应当地政府和政法委协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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