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民事诉讼的改革走向展望/董少谋(7)
2. 法国把诉讼权利作为法律赋予的不可剥夺的一种政治权利在《民事诉讼法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它与其他大陆法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典的不同之处。这里的诉讼权利是指借助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四、德国民事诉讼法的改革走向
德国民事诉讼法是继法国民事诉讼法之后的一部重要法 典。它一出世,就发生了一定的影响,当时日本正在积极制定各种法律,就以德国 民事诉讼法为蓝本制定? 巳毡久袷滤咚戏?1890年)。另外,旧中国于1921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条例》,也基本上是以德国民事诉讼法为蓝本的。这些都说明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影响之大。
这部民事诉讼法是一部历史达百年以上的法律,它能具有一百余年的生命力( 纳粹统治时期,曾经要制定一部新法代替它,但未实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相当长时间里也沿用它,这是因为这部法律一方面有其本业的优点,另一方面,它的内容也不断地随社会情势而变化的在更新:
1. 从当事人进行主义到职权主义。这种变化表现在诉讼的全过程。最初制定的德国民事诉讼法仿效当时的法国法,实行当事人进行主义,一切程序问题听任当事人自己支配。1898年以后的每次修改,都对当事人进行主义加以限制。法院负有搜集、衡量证据的主要职责。法官准备案件材料,并作为主要的证据审查者和证人证言的制作者。证人首先由法官讯问。专家证人由法官选定,专家被认为是公允的。
2. 诉讼程序的简化与加快。就整个趋势看,德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朝着程序的简化与加快的方向发展的。法官控制诉讼进程,并对被认为是核心问题的争议进行审查。
3. 新制度、新措施。现在的联邦德国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些在新形势下适应需要的新规定。例如在将来给付之诉的规定中,现在的条文把供居住的房屋的迁让排除在外,这是二次大战后因为住房紧张而修改的。又如"飞跃上告" 的规定和"交换扣押"的规定,都是根据实践经验而增订的。有一些新技术,也为民事诉讼所采用,例如关于缩微照相、录音记录、血型检查的规定。这些都是适应新形势的新规定。
通过对美、英、法、德四个民事诉讼发达国家的改革走向分析、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世界民事诉讼的发展走向,并从中得到的几点启示:
第一,诉讼经济高于程序公正。过去我们一直强调实体公正,近年来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以程序公正为目的的,从己出台的改革措施看,为了保障程序公正,加大程序的复杂繁琐化,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诉讼费用。而从中受益的是法院和代理律师。因此,我们应该考虑牺牲一些程序的公正性来换取节省时间,提高诉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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