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中的“称”/龙城飞将(21)
[4] 关于这一点,人们在论述斯密及其相关的“经济人”、“看不见的手”等思想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实际上,“经济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有条件的,即在遵守社会的法律和公共道德。若他违反这个条件,那就一定会给社会造成损害,而不会带来社会福利。
[5] 约翰•福布斯•纳什(John Forbes Nash),天才的数学家,由于对非合作博弈理论中的均衡问题进行了开创性分析,获得了1994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由于纳什均衡的提出和不断完善,为博弈论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军事科学等领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6]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2版,页2。
[7] 参见[美]唐纳德•布莱克:《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第6-9页。
[8] 贺卫方:《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页6。
[9] 一二:江苏一位有正义感的法官的网名。从事审判工作10多年,现从事行政文字与审判调研工作,发表论文及杂文、随笔近百篇。
[10]根据笔者及一些律师、当事人等与法官打交道的经验,当你有机会与法官交流时,他们多半会在案件的表象下谈关系,正像在行政管理和人们的社会交往领域一样。他们对要打招呼的同行们常用的术语是,请帮着把某个案子关照一下,并不是讲求事实与法律。在许多情况下,法官们有点类似于中世纪的行会,“法律人”成了一个特殊的团体,因而彼此之间的称呼是“哥”、“弟”,而不是按照我们的事业与理想称呼“同志”,或按现在社会上的习惯以职务尊称。
[11] 参见一二:《难以割舍的痛:法官辞职的深层思考》,http://lawsky.org/detail.asp?id=437 2007年11月23日访问。
[12] 法律空间 法律人社区 2002/3/24 2:28 http://lawsky.org/show.asp?id=2001 2007年11月23日访问。
[13] 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1932.9.27— ) “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他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由于他的宣传功劳,才使科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并汇聚了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新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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