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中的“称”/龙城飞将(23)
[20] 参见田加刚 龙良卿:《深圳法院多名法官遭到双规 中纪委高官进驻广东》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年11月06日。
[21] 霍姆斯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Jr.,1841—1935)和他1897年的演讲《法律之道》,都是美国法律史上最令人惊奇的神话,“这篇讲话在塑造美国律师的思想方面是如此地有影响,以至于它几乎可以被看作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Phillip Johnson),“可能是已有的关于法律的最好的论文”(Richard Posner)。
[22] [美]霍姆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霍姆斯法学文集》,明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210页。
[23] 同霍姆斯,第209页。
[24] 同霍姆斯,第211页。
[25] 同霍姆斯,第207页。
[26] 同霍姆斯,第208页。
[27]同霍姆斯,第210页。
[28] 同霍姆斯,第208页。
[29] 本杰明•N•卡多佐(Benjamin•N•Cardozo,1870—1938),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已在我国翻译出版的有:《法律与文学》、《司法过程的性质》、《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30] [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11月第1版,第2页。
[31] 同本杰明•卡多佐,第3页。
[32]同亚当•斯密,第43页。
[33]关于英国历史上国家并不给法官发放俸禄,法官仅依靠诉讼费收入生活且收入大大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普通法与衡平法两大体系的法官在业务上互相竞争,并且影响到诉讼费收入和法官的个人收入的叙述,详见程汉大主编:《英国法制史》,齐鲁书社,2001年6月第1版,第149-198。
[34] 同亚当•斯密,第47页。
[35]贺卫方:《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页5。
[36] 理查德﹒波斯纳,1939年1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1981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在芝加哥)法官至今。近10多年来,波斯纳在中国受到热捧,他的著作在中国翻译出版至少有《法律的经济分析》、《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等15种。
总共25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