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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天价“拆迁补偿费”埋单——拆迁“钉子户”在叮谁的血!/芥末味的夏天(2)
  当地政府违反法律规定,给胡家280万的补偿,说明了胡家的强势和政府的无奈甚至无能!
  姑且胡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那么请问你在他人的土地上建房设厂挣了多少钱?再说七百万元无税无费的成本造1600㎡的建筑是金还是银的?
  刚才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成都市商品住宅的均价在五千五百元左右,像胡家这样的地段的商品房,均价在四千元左右。
  按照功能说,胡家的房子属工业建筑,即使有证,它也比住宅价格低的多。
  胡家以无证的工业建筑房屋,要比市证的商品房还要多得多的补偿,合理吗?
  是非可公论。但我们要有感情,更要有理性。
  说了这么多,似乎还没说到点子上。
  成都似乎是修路,拆迁成本当然由政府埋单。但,如果是住宅开发呢?对这种天价补偿费谁埋单?
  答案一定是:万恶的开发商。
  且慢、打住。世界上没有一个开发商是这样的傻蛋,他绝不会从自己腰包里掏一分钱去补给被拆迁户。国家财政制度明确规定:拆迁费用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构成部分。而房地产成本直接决定房产价格,这部分天价补偿款,一定会在房价里冒出来。
  于是高房价—天价房出现了。
  谁埋单?购房者,老百姓!
  当然,导致高房价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和制度上的,但,越来越高的天价拆迁补偿款,也是重要的成因之一。
  本世纪初,土地拆迁补偿费用占房价的5﹪左右,现在已经达到15—20﹪之间。而且有越来越见长之势。在许多一、二线城市,城市拆迁补偿新旧比例差不多在1.5左右(1㎡旧房换1.5㎡新房)。近郊农村还要高一些。这样,就买下了一个非常危险的炸弹—开发商只愿占用耕地或净地搞开发,谁也不愿进行旧城改造。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旧城改造项目搞一个赔一个,而且是赔掉腚。
  一般旧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2到1.5之间,而国家法定的开发容积率在2.5到3之间,这样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开发商每获得1.2㎡的住宅,建筑面积,就必须承担3㎡的住宅开发成本,这样,除非房价在张两倍,否则,没人敢去搞旧城改造。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土地资源非常宝贵,无限的“天价补偿费”只能导致建设者弃旧图新,挤占本来就给稀少的土地资源。
  所以,放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原则搞竞价式的(天价)拆迁补偿,结果只能是这样的:1.凭先天条件和强取豪夺占有土地资源的少数人越来越富;2.平民百姓和穷人面对的房价越来越高;3.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越来越混乱。
  仅此一家之言;是一种向隅而泣的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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