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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选拔制度之重构——兼论选拔性司法考试制度之构建/独钓寒江雪(5)

  任务之一: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近年来,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非常突出。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审结、执结9839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11.17%。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案件数是1978年的19.5倍[9]。个别地区的情况更为严峻:江苏省法院系统2008年案件同比增长25.90%,比2004年增长了62.64%,全省一线审判人员人均结案达117.49件,同比增加29.34件,是2004年的1.81倍[10];深圳市宝安区法院2008年全院108名法官办结了48478件案件,人均一年结案超过400件,被媒体称为“最忙的基层法院”[11]。法院案多人少,除与近年来案件大幅增加有关外,法院人才流失严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我国共流失法官1.6万人,其中多数是从西部地区流失的[12]。

  从缓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考虑,我国法院招录人员的规模应当与法院系统案件的增长比例和人员的流失比例相适应,如果按照2008年受理案件同比上升10%的比例招录工作人员,则我国法院系统应当按照现有人员10%的比例确定每年的招录规模,如果再考虑到法院人才流失严重的因素,招录规模还应当更大一些。

  任务之二:缓解法官断档压力,储备法院后备人才。目前,我国大多数法院,尤其是中西部基层法院法官年龄结构十分不合理,法官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法官断档问题十分突出。中西部大多数法院法官年龄集中在40岁至50岁之间,35岁至40岁之间的法官比例较少,35岁以下的法官严重不足甚至出现断层[13]。据笔者估计,即将到来的2010年至2030年间是我国法院干警,尤其是法官的退休高峰期。按照现有的公务员退休政策,现有法院干警的三分之二即大约20万人,现有法官的四分之三,即将近15万人将会在未来的20年内退出法院队伍。今后二十年间平均每年大约将会有1万名法院干警,其中包括7500名法官退休。由于法官的培养周期相对较长,如果不未雨绸缪,从现在就开始储备法院后备人才,法院系统必将很快面临无人可用的窘境。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断时期内,即使完全不考虑案件增长的压力,我国法院系统平均每年至少也要招录7500名法官才能保持住法官队伍总人数的基本平衡,如果再考虑到案件增长的压力(当然这是必须要考虑的),这个数字肯定还要大幅增加。

  任务之三:适时启动法官队伍的优胜劣汰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法院公正司法的最核心保障是拥有一支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良好人格修养,高尚职业操守,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队伍,其中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显然又是成为法官的最重要、最核心的要素。而目前我国法官队伍中近半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法律理论功底非常薄弱,他们往往是靠经验、政策和领导的指示而非依据法律规定办案。这是我国司法系统权威不高,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按照法官正常新陈代谢的速度,让这批没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官以正常退休的方式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保守估计也需要20年时间,这将严重影响我国法官队伍职业化、精英化建设进程。因此,笔者认为,应当采取行动加速这批法官退出历史舞台的步伐。当然,目前囿于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短期内还无法实现法官队伍的新老交替。但我们可以通过坚持一断时期的大规模招录,来培养、储备一大批高素质的、经过正规法学训练和法律实务技能培养的年轻法官。待到这批“新法官”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力,能够独立担当历史重任时,我们再对整个法官队伍进行一次适度的规整,让那些不具备系统法律知识的“老法官”们提前退休或从事审判辅助岗位,从而完成整个法官队伍的新老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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