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律师解读《侵权责任法》/娄本清(3)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律师解读】连带责任的请求方式。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律师解读】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对外1、按责任大小;2、均担。对内:追偿。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律师解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八种;单独适用+合并适用。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解读】侵权赔偿项目。
【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律师解读】同命同价原则。适用条件:1、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2、死亡赔偿金相同。
强调:可以,不是应当,必须。授权性法律规范。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律师解读】侵权责任的转移承担。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律师解读】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律师解读】人身权益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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