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不容回避但是亦非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张喜亮
劳动合同法不是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
张喜亮
一、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劳动合同法》展开了大规模的调研。如果说地方调研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劳动合同地方立法有关,中央政府开展调研的目的是什么?是惯例还是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
时逢年底,进行劳动法律及有关法律的调研或检查,也是以往的惯例,劳动合同法执行将近一周年,对其执行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也是在情理之中的,有其必要性。然而,由于劳动合同法自动议立法开始,至今争议比较大,时值全球金融危机和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减缓,这样的调研活动就显得比较敏感。我个人看法,应当不失时机地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似的调查研究。不容否认的是,劳动合同法确实对社会和用人单位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有人认为是负面的,有人认为是正面的。既然有影响,社会反响较大,组织一些调查研究活动总是好事。我不认为这样的举动需要什么特别的解读。
从宏观经济环境的角度来看,我想这样的调查研究活动对于我们制定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劳动关系问题是有积极作用的。客观地说,我们改革开放30年的经济腾飞,是与所谓的劳动力价格“低廉”有直接关系的,而在考虑政策时往往把劳动力价格“低廉”当作优势处理,当经济环境比较好的时候这种低廉的劳动力价格还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这种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如果不在经济上升的时候得到提升,那么,当经济下滑的时候,企业的效益和没有下降空间的劳动力价格之间的矛盾,就显得特别的突出,以至于把一些企业倒闭归罪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动力成本,就具有了貌似合理的逻辑了。我们应当必须深思这个问题。如果说大规模的劳动合同法调研活动与当前的宏观环境有关的话,我觉得这样的联想也是有意义的。
二、从调研结果来看,企业界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力度还是比较大。但是,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困境也引人注目。严格执法与企业发展困难有没有什么内在关联?
我看这个调研结果还算是客观的,企业对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态度,与执行劳动法典相比,更加积极和认真。一些企业界人士对劳动合同法的激烈反映就说明他们是认真对待这部法律了。我认为这样强烈的反映中有一个正面的信息,那就是企业具有了相当强烈的法制意识,这是以往不曾有过的现象。
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出现困难,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从劳动合同法一个方面考虑。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今天的经济发展速度是在高位上高速增长的话,执行劳动合同法就可能不是个问题了。曾几何时,这些发生困难的地方不是还有过“民工荒”吗?企业雇工难而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已经是“长三角”、“珠三角”等等经济区域的企业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的困境问题主要还是当前经济环境的原因。海外市场萎缩商品消费能力急剧下降,那些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当然就难以生存了,这完全是个解决问题;即便是没有劳动合同法,这些企业也不可能不出现困境。产品层次、技术的含量和市场的方向,这些才是其困难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劳动力成本再低也解决不了市场萎缩的问题。节支是不得以而为,增收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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