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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统计分析/李娜(2)

  公安、交通部门要运用宣传栏、报纸、电视台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驾驶员和其他群众进行安全知识、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对于驾驶人员要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了解交通肇事的社会危害性,使他们做到行车谨慎,自觉抵制违章行为。在驾驶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头盔,增大安全系数。对于其他群众,要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横穿公路、不撞红灯等。宣传力度的加大,让人人了解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大管理力度。

  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驾驶员培训和车辆年检的“严进严出”,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隐患;在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实行定员定岗,在其他路段实行流动巡查,对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现象严管重罚;不断扩大科技装备的投入使用范围,在主要路段和高危路段实行电子远程监控,并实现交管部门与地方辖区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分工协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管理盲区,提高防范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

3、加大执法力度。

  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无牌照车、无证、超载、违章驾驶车辆的打击力度,该罚则罚,该送司法机关的决不能以罚代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依法严惩,量刑时慎用缓刑,不能以赔代刑。从统计可看出,缓刑的适用比例较大,使一些驾驶人员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赔足钱判个缓刑就了事,又不用受牢狱之苦,不能形成震慑力,这样对社会的稳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当适当提高交通肇事的量刑幅度,该重罚的要重罚,以警示驾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以减少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

4、完善道路设施。

  要广泛征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及时排查、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发现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的解决对策。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防护标杆,在交通流量较大、情况复杂路段、视线不良位置设置信号灯、警示标志或增强执勤力量,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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