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作用/陈勇(2)
到院长接待日反映的一般都是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当事人一般都是感到极为不公或极为不满,带着怨恨和充足的理由,满怀希望才找院长投诉的。李院长从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也不护短。不管投诉哪位法官,哪位法官必须到场当众解释。经“庭审”分清责任,公正查处,一步到位。确属当事人问题的,耐心解释、安抚。确属法官问题的,诚恳地向当事人致歉。就几句淳朴的语言“真对不起了,作为院长我有责任。此案,我将全程监督。我不能保你满意,但我一定能保证公正。”这对如果饱受法官刁难的当事人而言,是多大的心灵安慰啊! 同时,李院长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有瑕疵的法官提出批评,责令其改正。对问题严重的法官视情节采取调整岗位、纪律处分、免职和辞退等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尽快通报当事人。从实施这一制度至今,李院长共接待来访人员400多人次,妥善处理了320余件群众投诉,有效地平息了民怨。当事人满意率高达96%,进京上访同比大幅下降90%以上。
李院长主持院党组每一次集体接访,都相当于开一次党组会。始终能掌握和了解相关的信息、情况和问题。使院党组的工作和决策更有针对性,更容易达成共识。通过院党组集体接访,切实解决说不过、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有效地规范了法官的执法行为。
每次院长接待日接访情况,日后都进行通报。法官看到通报后,都会认真比照和思考。并有针对性地改进自己的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类似事件再度发生。这样一来。院长接待日也就成了提高审判案件质量的培训日。也起到了“学术”交流的作用。接访活动又演变成了法官的教育课和研修课。法官的整体和综合素质随之不断提高。
院党组通过接访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效果,适时、不失时机地推出新举措。一、要求立案阶段的庭前准备不能超过2个月,速裁案件20天必须结案,开庭后20天结案。并采取日跟踪、周考核、月通报制度,即对即将到规定审限的案件每日跟踪,每周对案件进行综合考核,每月对各业务庭室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从而达到了及时预警,督促案件质量的作用。二、制定发改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二审发改案件逐月统计出来,结合上一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发回函及是否有铁东法院审委会讨论、讨论的意见是否一致和个人说明等各项因素,对每一起案件的发改原因进行了深一层次的分析,认定发改案件审判质量责任。对在主观或客观上确有瑕疵和错误的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开展错案、瑕疵案件讨论学习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实施审判调度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审判分析会,专门对上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及时让各庭室负责人了解自己工作进展情况、地区排名情况和存在的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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