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办理交通事故侵权案件若干问题浅谈/彭鑫(7)
根据我对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了解,其对证据的形式要求大于对证据的实质要求,而且其比法院掌握的标准、项目要严格、齐全。按照保险公司的标准和项目提供证据,往往能在庭审结束时,就有可能能得到及时调解。这样受害人也能及时得到赔偿,近亲属也少受煎熬,律师也能尽快结束一个案子。否则,即使一审判决出来,证据上与保险公司差的太狠,保险公司把一审案子的结果报到上级省公司法律审核部门。上级公司指令上诉,二审成功不成功,下级保险公司都要走诉讼程序。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不愿担一审败诉的责任,一定要打到底。保险公司花钱是公家的钱,受害人也还是有怕被改判的危险,多多少少也要有些花费,耽误了功夫不说,延误了治疗是大事。按保险公司的标准、项目和要求提供证据,往往能尽快使案子得到顺利的解决。
去年,我在辛弃疾老家济南历城办的一个案子,受害人是青海人,开车到济南办事,高速上与××保险公司承保的大货车相撞,脑袋瓜子壳儿,被撞下了四分之一,抢救过来,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前期费用把家里的积蓄几乎全部花光,还向亲戚朋友借了大量的钱,后续费用还大的惊人。人家受害人的律师就干的很漂亮,在庭审之前就把证据和我们进行了交换,并进一步征求了我们对证据的意见,询问还需要补那些证据。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干的也是工作,每一个案子也要早早了解,下一个案子还等着呢。另外,投保人买保险时一般也都是通过熟人,在处理案子时,对投保人也要照顾。这样,对受害人提交的证据做到基本认可以后,在庭上不到一个小时就把庭审程序结束了。尽管没有调成,但山东历城法院出判后,由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向上级反映的证据交换情况,上级公司觉得可以,没有上诉。在半个月内,保险公司连强制险带商业险的赔款一共约75万元,全部主动通过银行汇至法院帐户。受害人及时领到了赔偿,也高兴。事后一问,受害人的律师是专门打高速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师,手下自己光助手就雇了四个,每年收入也十分可观。
2)如何做?
一个交通事故的证据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财产损失,一个是人身损失。
财产损失的证据主要是具有鉴定资质部门的鉴定结论,涉及机动车损失的一般应该有保险公估公司的鉴定结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涉及货物损失的,一般应该有运输合同,发货清单、发票;涉及其他物品的,一般要有发票或物品损失鉴定结论。
人身损失的证据则主要涉及到医疗、误工、护理、死亡或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营养、交通、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方面。但代理一个交通事故受害人作案子,仅仅考虑上述内容是不够的。综合下来,需要收集、整理如下证据,而且证据的证明内容要做到具体、到位:


总共1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